函授站是函授教育的基层教学管理组织,是学校对函授生进行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行政管理的机构。函授站和学校一起,担负着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的重要任务。为使函授站工作规范化,28365365进不去了继续教育学院特制定本工作流程,供各函授站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参照执行。
一、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函授站应根据《28365365进不去了函授站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一)入学与注册
1.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函授学生,必须持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及其它有关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函授站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函授站应根据录取新生底册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审查合格者填写《学籍卡》和《学生登记表》,并办理注册手续。(请与后面的流程核对)《学籍卡》和《学生登记表》由继续教育学院提供样式,函授站指导学生按照要求填写。
3.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函授站不予注册。
4.新生如因病或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开学两周内)报到,或不能坚持正常学习需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函授站应按《28365365进不去了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及夜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医院(或工作单位)证明,函授站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上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批。
5.有特殊原因不能入学的学生,函授站应在《函授站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中注明,上报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后,方可保留其入学资格一年。
6.新生报到结束后15天内,函授站应先将《函授站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上报继续教育学院,并按要求将《学生基本情况表》、《学生登记表》、新生基本信息库(信息库包含字段:考生号、学号、姓名、性别、函授站名称、专业名称、学制、专业类别、当前所在级、学习形式、培养层次、培养层次属性、入学日期、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出生地(省级)、政治面目)等新生入学材料及时上报继续教育学院,以便将新生数据上报北京市教委进行电子注册。
7.新生入学后,函授站应按学校的要求组织新生入学教育。入学教育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学风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和专业教育等。
8.每学期开学,函授站均应按学校规定组织各年级学生注册。在注册后15天内将《函授站分年级、分专业在校生注册统计表》、《函授站学籍变动统计表》上报继续教育学院。
(二)学籍变动
学籍变动包括休学、复学、退学、转学、转专业、转函授站等。函授站在处理这些变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严格按审批权限及工作程序办理。各种变动均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函授站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继续教育学院(转学手续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待批准后方可办理变动手续。
2.函授站对学籍变动应及时上报,不得自行处理,也不得一拖再拖,致使学生的正常学习受到影响。
3.学籍变动经批准后,函授站在《学籍卡》和《注册情况统计表》中应有所记载。
(三)考勤
函授生考勤是面授期间的重要管理工作。学生的出勤情况能够直接或间接的反映出学生的纪律观念和学习态度。
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讲授、考试、辅导等均应进行考勤。函授站应认真做好各教学环节的考勤记录,如发现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学习成绩达到留级或退学规定时,要按照《28365365进不去了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和《28365365进不去了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及夜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四)成绩管理
成绩管理是贯穿学生整个学习过程的一项严肃工作。函授站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各门课程的考试成绩通知学生本人,并对本站各年级、各专业学生的各门课程成绩认真记录,将电子成绩一览表和成绩单原件(函授站盖章)上报继续教育学院。
函授站应及时通知不及格学生参加补考,补考成绩需按同样要求及时上报继续教育学院。
(五)毕业
学生按教学计划规定,修完本专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鉴定合格,可准予毕业。学生毕业学期,函授站应做如下工作:
1.按毕业生信息采集要求将应届毕业生的数码采集底片、毕业信息有关说明寄送到继续教育学院。
2.组织毕业补考,如补考后仍有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应及时报告继续教育学院,以便研究处理办法。
3.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4.组织毕业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寄至继续教育学院。
二、教务管理
函授站的教务管理,是函授站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有:
(一)自学
函授教育的主要特点是在职、业余和分散自学。为保证学生自学,各函授站应在开学时,将本学期学生自学、面授时间安排布置给学生。函授站应建立督促学生自学,定期检查学生自学情况的相应制度,保证学生自学时数。
(二)作业
函授学生的作业:面授期间函授站应根据主讲教师的要求按时向学生收作业并认真登记。对未交作业的学生应查明原因并采取补交措施。学期结束后,应将学生作业收齐保存,作为教学检查的主要依据。
(三)面授
1.面授前1个月,函授站应将面授时间、面授课程、课时、考试地点,以及面授时要注意的有关事宜通知学生,以便学生提前准备,作好安排。
2.面授时的教室、学生住宿、主讲教师的住宿等问题,函授站均应及时做好安排。面授时,函授站要作好学生的考勤工作,并及时了解课堂面授情况,以保证面授教学质量。
3.每学期考试前1个月,函授站应将本站各年级各专业每门课程A、B试卷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批。
(四)考试
函授站应在考试前1个月将考试日程、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学生,以便学生做好准备。
考试前,函授站应按学校有关考试的管理规定或办法精心组织、安排考场,选派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监考工作。试卷只能于考试时在当场拆封,任何人均不能提前拆封。考场安排,一般30人为一个考场,监考人员两名;大于(超过)30人的考场应适当增加监考人员。根据需要,继续教育学院可携带试卷并派监考老师监考。
考试时要严格考场纪律。对违纪考生,要按学校规定处理。
教考分离的试卷应按学校要求由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当场密封,按密件要求在封皮上签名,函授站及时寄(送)继续教育学院。
(五)毕业
将填写规范、完整的《学籍卡》、《毕业生登记表》上报继续教育学院。
学生毕业学期,函授站应整理毕业班的各种材料,同时结算上缴学院学费。
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函授管理工作流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