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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须知

发布时间:2016-04-28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关心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课业学习和身心健康,努力培养良好的学风和科学态度,使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按照《教学任务书》的要求仔细填写《学期授课计划》。如课程含有上机(实验),需另外填写《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实验项目(上机)计划表》,于开学第一周统一交到夜大教学部。

三、认真填写“教材选定单”(注明书名、版本、编者、出版单位、ISBN号),教材选择时需要准确把握课程标准,选取适合成人学生特点的教材,注意突出“适用、够用”的原则。教材由学校统一招标订购。

四、精心备课,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适合成人认知特点的教育教学方法。

五、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任意增加或减少。按照课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上、下课,不得自行更改上课时间;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课,应提前一周办理手续,填写调课申请表,经过继续教育学院夜大教学部审批后,由夜大教学部发出调课通知。

六、认真填写教学日志,记录学生考勤及当日上课内容。

七、维护课堂纪律,对学生要敢于管理和严格要求。对学生作业反映出来的共性的问题,应整理、分析后,在课堂上统一讲解。

八、提交覆盖课程全部内容、试题难度与份量相同的两份试卷,注明分值和答案,于考试前两周交到继续教育学院夜大教学部,由继续教育学院夜大教学部决定考试和补考用卷。

九、考试当日,主讲教师到继续教育学院夜大教学部领取考卷;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应将成绩单、试卷及试卷分析交到继续教育学院夜大教学部,考核成绩一经上报如无特殊情况不予更改。

十、考试课程的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定,考查课程的成绩可以采用百分制也可以采用五级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评定。

十一、课程考核成绩依据该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平时成绩占20-50%,由课堂作业、课堂提问、平时测验、实验上机等项综合计算。如果平时成绩所占比例超过30%(不含),任课教师应在学期初将平时成绩计算方法报夜大教学部备案,并在课上向学生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