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是进行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按时上课、下课,不迟到、不早退,课程进行时不得随便出入教室。
二、尊师重教、专心听课,如有问题,可举手示意,经教师同意后,起立提问。
三、上课时不准看与本课程无关的书刊,或做与本课程无关的事情。
四、学生进入教室应着装整洁,不准穿背心、裤衩、超短裙、拖鞋等上课。
五、学生必须按时到规定的教室听课,未经批准,不得到其他班级听课。
六、旁听课程者应到继续教育学院办理旁听手续。凭旁听证听课,听课时坐到教室最后几排,不得影响学生正常听课。
七、对违反课堂纪律者,教师要进行教育,拒不改正时,可停止其听课,令其退出教室。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八、本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