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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监考人员须知

发布时间:2016-04-28

一、监考人员必须在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不得无故缺席。

二、监考人员不得自行调换考场或时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动,需经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和备案。

三、考场座位安排,应注意排列整齐,前后适当间隔、左右间隔一列。

四、凡闭卷考试,应组织学生清理干净桌面及抽屉,将所有(包括学生本人和他人的)书和其他物品放置到远离学生座位的地点。

五、认真检查学生证件,要求学生按规定入座。凡学生不带证件或不按要求入座,监考人员有权取消该生本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六、开考前,主监考人负责宣布考场纪律,进行必要的考试纪律教育。

七、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必须关掉手机,不准抽烟,不准看书报、做考题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八、监考人员不得擅离考场,对擅离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九、监考人员只回答试题字迹不清的问题,不得解释题意,也不得做任何提示。

十、监考人员不得随便让与考试无关的人员入场,不得在考场内闲聊。

十一、发现学生作弊或违反考场纪律,必须立即制止,保留证据,填写考场记录。考试结束后,立即向继续教育学院汇报。

十二、考试结束前10分钟,监考人员可以报时提醒考生。

十三、认真清点考试人数和答卷份数,按学号顺序排列试卷,如实填写考场记录。

十四、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将考题和答卷、考场记录交夜大教学部。

十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